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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论《靖康稗史》的史学价值

论《靖康稗史》的史学价值

作者:王汝涛

摘要

《宋史》的“杂芜”是史家定论的,宋代史籍的浩繁又客现存在,因此,如何“去伪存真”就构成了宋史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全面介绍了《靖康稗史》,从冷静的分析角度出发,为促进民族团结而判别历史战争双方的是非,并借以校正宋、金两史之舛误,补充宋·金二史之失缺。

关键词:宋金战争;《靖康稗史》;史学价值;唯物史观。,

《靖康稗史》,包括《宣和乙已奉使金国行程录》、《瓮中人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吟语》、《宋俘记》等有关宋金和战史料七种,前五种所记为宋徽宗宣和七年至宋钦宗靖康二年(1125—1127)间事,后二种记宋高宗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1127—1142)间事,书名标“靖康”二字者,是由于所记内容均与宋金靖康年问之战有关,自称“稗史”,是编者耐庵自谦此书与正史有别,居于野史之列。实则此书中包含有宋金双方当时之公牍,参与战争者之笔记、箚记,颇多第一手资料、成书的时间又早于《钦宗实录》数年、内容多有可补宋金两史之缺漏及订正其同误者,史料价值极高。只因,成书之后不久,虽由朝鲜辗转传入日本,而在本国不知何故,反致佚失。故清代舛治以前公私书目均未著录。光绪年间,始由日本流入中土,然旋即藏入钱塘丁氏几千卷楼中,后王大随据丁秉衡从丁氏八千卷楼钞出之本付刻,收入《已卯丛编》中,亦因印数不多,鲜为世人所知,因此,可以将此书视作久遭湮没之有价值史籍。

记载宋金早期战争的史籍,传留于今者仍然不少,除正史《宋史》、《金史》之有关部分以外,卷帙浩繁的便有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其他专著还有熊克的《中兴小记》、不知作者的《靖康要录》、洪迈等所进的《钦宗实录》、不知作者的《大金吊伐录》、托名陈东撰写的《靖炎两朝见闻录》等等,但这些书也各有自己的缺点:《宋史》多舛误、缺漏,且成书在元末,采录取资之书有不少并非第一手资料者。《金史》虽被《四库全书总目》评为“首尾完密、条例整齐、约而不疏、瞻而不芜”,然就其记金太祖、太宗两朝事迹部份之言,夸张战功,讳言失败,对女真奴隶主贵族灭人之国、掠其资财、奴其人民、破坏其生产诸项民族征服罪行强词夺理,予以掩饰。《系年要录》及《北盟会编》于记靖康一朝事不够详赡。其他诸种专著因多为当时人(或时代稍后之入)所撰述,而终少第一手资料(《大金吊伐录》例外),道路传闻之言多,未全可据。与之相较,《靖康稗史》中的《开封府状》,为宋开封府向金左、右副元帅府报送的宋宫后妃、皇子、帝姬、驸马、皇孙、皇孙女、诸王夫人、宗姬等之名册,每人列入姓名、年龄、封号,且经金人几番查对、勘实,实为确然可据之第一手资料。《宋俘记》为据金七道退兵沿路之记载,记述宋朝宫眷、宗家诸人入金后之下落者,与《开封府状》对勘,若合符节,虽为私人撰述之书,实同公牒,亦相当于原始资料。《青官译语》及《南北录汇》中收入的阿懒《大金武功记》、刘同《寿圣院箚记》、克锡《青城秘录》、高有恭《行营随笔》、 《呻吟语》中收入的萧庆《杂录》,均为亲身参与其事之人当时亲笔记述者,其余部分亦是当时人就当时亲见亲闻记述者,与《中兴小记》诸书之得诸间接传闻者不同。故就资料之可靠性而言,本书之后五种,实非包括《宋史》、《金史》在内之其他诸书所可比拟。

本书原名《同愤录》,然仅存下帙,题“甲申重午确庵订”,甲申,据考证当是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时距靖康元年仅三十七年。《同愤录》之成书及上帙之遗失虽不知在何时,然早于隆兴甲申则无可疑。书中《呻吟语》绝笔于金皇统二年,《宋俘记》提及五王府宋姬飞燕皇统二年(1142)封次妃事,下距隆兴甲申只有二十二年,故为此类书籍成书间世之较早者。此下帙己包括《开封府状》以下五种,起靖康元年闰十一月,止于高宗绍兴十二年(金熙宗皇统三年)则已遗失上帙必为记自徽宗重和元年(1118年)宋金海上定盟至靖康元年宋汴京失陷之间诸大事件者,估计所收者亦必不下四五种专著,而且必有他书所无之宝贵材料,可惜已经佚失。宋咸淳三年,耐庵补入《宣和奉使录》及《瓷中人语》,易名《靖康稗史》,虽所补考内容与已佚失诣书相合,就资料价值言,已与原书不恈矣。然,作为《靖康稗史》一书,正式成书时间乃在是年。

自咸淳三年至帝昺祥兴二年(1279)南宋亡,其间只十二年。故宋代私人书目未有著录此书者。元至正五年(1345)脱脱等修成《宋史》,其《艺文志》中不载此书,嗣后公私家各种书目中亦均不载此书,明修《永乐大典》,若干种今日已佚典籍均被收入,清修《四库全书》,发动全盛时代之全国官民献书,此书却不在其中,清代,辑佚之风大盛,而各种立书及辑佚书中,亦均不见此书,是知随南宋之亡,此书已绝迹于中土;其佚失原因不可考,或此书以钞本传世,未曾刻版发行随宋亡而佚失欤?

据相当于明建文年间即位之高丽王遗德之语,他在即位之前,曾在同年家见到此书钞本,后又在大内藏书中找到此书,上益有忠烈王图印。近人王大隆以为,高丽之忠烈王,名谌,在相当于宋咸淳十年时即位。是知此书在中土成书后,不及十年,即传入朝鲜,中土已佚之书,赖异帮以传,亦可谓幸运矣。嗣后,更不知在何时,此书又流入日本。清光绪初年,可能籍留学生之手,复传抄回国,最早之钞本入钱塘丁丙之“八千卷楼”;又被王大隆辑入《己卯丛编》中,铅印发行,遂得重见于世。从上述流传情况看,本书中独有之珍贵资料所以未被由宋至清之史学家引用取证,其理自明,亦由于这个原因;用本书校旧史之误,乃更有意义。

本书之大部分篇幅,记宋徽钦二帝及其家族被虏北行及在金国之生活。同类著作,见之子《四库全书总目》者,有《靖康蒙尘录》、《北狞行录》及《南渡录》 (包括《南烬纪闻录》上下,《窃愤录》、《窃愤续录》、《阿计替传》诸部份)等数种,由于《北狩行录》旧解为徽宗驸马并相从北行之蔡鞗(《四库全书总目》谓鞗流岭南,未相以北行,误)所撰,《南渡录》又托名辛弃疾撰,世多以为真,然取《南征录汇》及《呻吟语》以证,则真谓伪书立见。因为徽宗北行后,只居燕山时维持小康生活,上京献俘前后;历迁中京、韩州、五国城,衣食温饱且难保证,金人时加侮辱,安得有暇治《春秋》等书、君臣从容赋诗哉?《南渡录》荒谬特甚,但以偶而掺入本书中之片段资料(本书自隆兴至咸淳时,固当在国内流传),则人或以其有据而以为真,倘本书不出,终亦难确定其为伪。本书之价值,此又其一,治史者不忽视之也。

本书之价值,除前述之资料真实,可据以勘辨伪书外,举其荦荦大者,尚有下述二者。


(一) 可籍以判明宋金早期战争之性质:

宋金战争,特别是靖康年间的那次战争,其性质本来非常明确。但在今日,由于牵涉民族关系,遂有了种种不同看法。有用金方发动战争是为谋求全国统一者,有谓是为中华民族内部之家务纠纷,不得谓之国与国间之战争者;有谓今日为搞好民族关系,不宜重提此事,实际上特有关此段历史研究列入禁区者;有谓金人所进行的战争是女真奴隶主贵族为了掠夺土地、人口、财物而进行的民族征服战争,这种战争,就金方言,为非正义的战争者。争鸣辩难,迄今未止,因而亦无结论。受此影响,某些具体问题,也出现了看法上的混乱。例如,既云金所进行的为统一全国的战争,那末,替宋死守疆土、殉城而死的陈遘,北宋亡,不仕异族而死的李若水,张叔夜就成了阻碍统一的逆历史朝流而动的人,而向金人投降,组组小朝廷的张邦昌(还有后来的刘豫)就成了顺应历史潮流的人了。则历史上所谓“民族气节”、“民族败类”还存在不存在,或者简直应该颠倒过来看呢?既然是本民族闹家务,不应区别是非,那末李纲、宗泽、韩世忠、岳飞等主战派就成了庸人自扰,而唐恪、耿南仲以及以后的汪伯彦、黄潜善和大名鼎鼎的秦桧等主和派(实际上是投降派)倒成了维护民族团结的有先见之明曲明智之士了。再如,既云为了今天的民族团结而不必去研究历史上的民族战争,那末为了今天的政策需要又可以不去研究另一个方面的历史,中国历史可供研究的领域还有多少呢?不弄清是非又怎能接受历史教训?自划禁区,不去研究,是否真的就有利于民族团结?凡此种种,都与这次战争的性质没有弄清楚有关。

我以为,今日史学家任务之一就是应该弄清这次战争以及历史上历次各民族间进行的战争的性质,分别判定其为正义的与非正义的,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今后的民族团结。

本书,就以具体的史料,为我们研究这次战争的性质提供了线索。下面,举例说明。

某些史料证明,直到靖康二年金灭北宋时,金国仍停留在奴隶社会阶段,而自金太宗完颜吴乞买而下的元帅、监军、都监、万户甚至猛安等贵族,都是奴隶主,他们组成了一个奴隶主贵族集团。他们进行侵宋战争目的之一,就在于掠人为奴隶。

《瓮中人语》详细记述了金向宋索要的宫眷、百工各色人等, 《呻吟语》引《燕人麈》云:“天会时,掠致宋国男妇,不下二十万,能执工艺自食力者,颇足自存,富戚子弟,降为奴隶,执仗牧马,皆非所长,无日不撄鞭挞,不及五年,十不存一。”这说得很明白,金贵族俘虏了大员宋国人口,除少数有技艺的百工以外,大部份作了奴隶,金人只知使用这些奴隶,并不爱惜他们,结果是“不及五年,十不存一。”嗣后,建炎四年,兀术追宋高宗赵构,沿途在明州、杭州、秀州、平江(苏州)、常州、金陵等地,又掳去了大量人口,这些人的命运,也大致与靖康年间被虏之人相同。《呻吟语》中又详细记录了宋宫女子在金人行献俘礼以后的命运:“诸王、驸马、妃嫔、王妃、帝姬、宋室妇女、奄人均露上体,被单袭……入御寨,一时许,纷纷遣出,大僚监押以去。”这种做法,金人称之为“分俘”。受到这种待遇的,不只是宋宫女子,在此以前,金灭辽,辽天祚帝眷属亦遭遇到同样命运。《燕人麈》简略记载了这一事件:“天会三年,诸王子郎君俘契丹女乐;太宗不正魂(涛按,此处可能有误字),饰契丹后记,随海滨王献俘,太宗见锦绣繁华,怒令掳去,至以赤体献庙。朝罢大宴,拘诸王子意,令侍洒,醒而悔之,不录一人。”所谓不录一入,即是全部分与诸天子郎君为奴,他自己一个也没有留下。又据《呻吟语》最后一条引《燕人麈》语:“故事,宋女非奉赐婚,不得为次妇,所生子为奴。”就是说宋宫女子,不论原来是什么身分,只要不能作金郎君次妇的,即使受宠幸而生子,自己以及所生之子,仍不脱奴隶身分。

而取得次妇身分,也实在不容易,在《呻吟语》中,只记了一例:“赵口姝(凡六人)久待宗子,获宠生男,应予优容,拾为次妇。”这大约是一件大事,在《金文·太宗纪》中也特书一笔:“诏以昏德公六女为宗妇。”

其余非宫廷女子,就连这样的命运也盼不到了。他们除了“兵士俘虏为奴、未嫁典质为奴,不知情而嫁奴”之外,”分给谋克以下,“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这里指的乃是粘罕索要的“贡女”三千名,当时强迫开封府全城搜检,从五千名少女中选择了这三千名,却以如此手段对待。象这种以掠人作奴为目的却又不把奴隶当作人的战争,如果还不算是非正义的,那末世上就没有非正义的战争了。

女子的命运如此,被俘男子的命运呢?《宋俘记》记仅自汴京至燕京途中,即“至燕云,男十存四,妇十存七。”就是说,金人对他们更不置视,在途中就折磨死了十分之六.而到金国后又“五年之中,十不存一”,能留下活命的,大约不多了,俘虏如此,金人统治下的平民所受的待遇也不会更好些;《呻吟语》建炎四年的一条云:“粘罕驱所掠宋人至夏国易马,以十易一,又卖高丽蒙古为奴,人二金”。这里的“所掠宋人”,据《续资治通鉴》,其实是在金统治区的原籍黄河以南的人和黑籍客户。

倘若有人再探讨宋金战争性质时,参阅一下这部《靖康稗史》,应该是有益处的。

(二)可籍纠正正史中若干舛误:

关于本书可以补宋金历史之缺及纠正面史之误诸处,已于各有关注文中写明,现在,就三件较大的事,引旧史料予以比勘。

其一,关于张叔夜自杀于何地事,《宋史·张叔夜传》:“金人议立异姓,叔夜……移书二帅,请立太子以从民望。二帅怒,追赴军中,至则抗请如初,遂从以北。道中不食粟,唯时饮汤。既次白沟,驭者曰:“过界河矣。”叔夜乃矍然起,仰天大呼,遂不复语。明日,卒。”白沟,是北宋与辽的界河,在雄州(今河北雄县)北三十且,张叔夜死于白沟河的说法,为历代治宋史者所沿袭,只有《续资治通鉴考异》对之有些怀疑,而又不敢予以纠正。考异云:“李心传云:叔夜从渊圣(钦宗赵恒)在尼玛哈(粘罕)军中,自郑州而北,尼玛哈东军,不知何以至白沟?今仍从《东都事略》书之。”按,“自郑州而北,尼玛哈东军”二语含义不明,莫知所谓,但如参自《呻吟语》所引司马朴的话,问题却很易容解决,原来金人自汴京退兵,共分七路,其中六路由斡离不领导,从渭州渡河,经真定、中山、保州而达燕云,是为东路;第七路由粘罕领导,经郑州西行,在巩县渡河,经河东达云中,是为西路。张叔夜在西路军中,在巩县渡河时,“车人语张叔夜云,‘将过界河。’叔夜扼吭死。”是时金与伪楚张邦昌已以黄河为界,故界河实指黄河。《东都事略》的作者据传闻而书,不知界河非指白沟,遂致以讹传讹,贻误后人。据此,《宋史》不可解之二句,改为“自郑州而西,尼玛哈取道河东”即全文豁然矣。

张叔夜身死之处,虽非大事,然此人与宋江等三十六人有关,研究他的,颇不乏人,纠正其本传之误,亦有助于知人论世。

其二为有关秦桧的一重公案:《宋史·奸臣传》:“初,二帝北迁,(秦)桧与傅、叔夜、何栗、司马朴从至燕山,又徒韩州。上皇闻康王即位,作书贻粘罕,与约和议,俾桧润色之,桧以以厚赂达粘罕。”按:秦桧此人,被金人俘虏北去,又金人又偷放他到南宋的越州,使他起内奸作用,诱宋高宗主和,籍此瓦解宋人斗志。他知道自己自敌方,渡河越淮, “浮海逃回,必遭人们怀疑;又,贸然主和,亦易暴露内奸的面目。然而他敢于南逃作内奸,就因为已作了两种准备,一是他大肆宣扬自己请立赵氏的表状,在其中加了不少慷慨激昂的言词;以表明白已是宋朝的忠臣(秦桧一生始终标榜自已是忠臣,以掩盖其卖国面目);二是为了给主和找个坚实的根据,便编了宋徽宗向粘罕写信主和的故事。他为了说得有头有尾,硬说自己在燕山和韩州都与徽宗囚在一起。其实这是弥天大慌,他根本未到燕山,更未到韩州。

本书的一条记载便揭穿了他的谎言。《呻吟语》:“(建炎元年十月)虏迁陈过庭等至显州,惟秦桧依达懒居,留弗遣。”据七月初十日条所引《燕人麈》语,这时达懒驻中山,故徽宗居燕山时,秦桧居中山,徽宗迁中京时,陈过庭等迁显州,秦桧仍在中山。他捏造的一派虚言乃是欺负南宋王朝不了解宋徽宗在北情况,才敢大摇大摆地问世。

弄清秦桧这一情况很有必要,因为秦桧被金人派回作内奸的秘密,已由《大金国志·宣宗纪》有记载而为世人所知。他“抗表存赵”的真相,《续资治通鉴》亦有记裁。只有藉赵佶之名为主和找根据,还无人揭穿其谎言,当时既有多人相信,平添了秦桧的政治资本,活被写入《宋史》,又欺骗了后世之治史者。

其三是关于粘罕之死的真相,粘罕此人,是灭北宋、侵南宋的主要决策人,金天会五年至十二年间,他是金国第一号实权人物。关于他的死,《金史》记载道:“熙宗即位,拜太保、尚书令,领三省事,封晋国王。乞致仕,诏不许。天会十四年。”仿佛寿终正寝似的。可是,《呻吟语》两条材料却泄露了个中真相。一是绍兴四年夏条:“粘罕、兀室入朝,虏主遂解兵柄。”一是绍兴七年六月、七月已粘罕被怀疑及在狱中被缢死的两段及暴露其罪的一个诏书。有诏书在,被杀乃无可怀疑之事。从《呻吟语》所记载的材料看,金熙宗即位后,杀粘罕、杀蒲芦虎,杀额鲁现、杀挞懒、杀谷神,可谓大杀功臣,其原因有二:其一、金太祖、太宗之子孙间争权,并且涉及帝位继承问题;其二,熙宗后纪裴满氏、张氏、赵飞燕、赵玉盘、赵赛月、赵金姑等一千宋宫女子从中鼓动,推波助澜。这一切,本书中都有反映,这是金建国后第一次大规模内哄,治《金史》者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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