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沧海张帆
宋初仿唐制,以国子学“教胄子”,为高官贵族子弟就学之所,以太学为中下级官僚及庶族子弟的肆业之地。至宋徽宗大观年(1107),国子学,太学,辟雍分设博士,分掌教导,太学从国子学中分出完全独立。南宋初调整官署,明确国子监“专掌天下之学校”(《梦梁录●诸监》),将国子学并入太学,不复独立存在,国子生附读于太学,并被分散安插于外舍各斋,不单独设立国子生斋。国子学的入学资格,也从宋初京朝七品以上官员子弟,扩大为正八品以上的朝官子弟或侄子均可入学。
北宋熙宁四年(1071),扩建太学,“建讲书堂四,诸生斋舍,官掌事者值庐略具”。“生员厘为三等,始入学为外舍(初级班),定额七百人。外舍升内舍(中级班),员二百。内舍升上舍,员百。月考试其业,优等上之中书。学行卓异者,主判直讲,复荐之中书,奏除官。”(《宋史●选举》)这就是说,如果可以从初级升到高级,并且思想品德良好,就可以被举荐直接当官了。这其实就是王安石变法时推行的以“学校选士”来代替“科举选士”的“三舍法”。这种“上等命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的人才选拔办法,在900年前,确是难得。
到了南宋,国子学归并入了太学,使为少数贵胄子弟就学服务的专门学校转化为士庶子弟混合就读的普通学校,这是宋代“不崇门阀”“朝廷无世臣”,“广开来学之路”的结果,开辟了明清时期国子学,太学合而为一的先河,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
南宋时,州学生可与已经通过解试而省试下第的举人一起参加太学的入学试,太学生既享有“免解”资格,还有可以直接入官的“混补”及“待补”法,这就承认了得解士人与地方官学毕业生的地位相等。而地方官学生亦能被举送入太学,并通过太学而获得省试的资格。
绍兴十二年(1142),高宗“诏礼部讨论太学养士法,仍令临安府于府学措置增广,遂置祭酒,司业,博士,正,录,定养士额”。次年,在被冤杀的岳飞故宅上建立成太学,“又括民间冒占白地钱为养士费”。太学内设大成殿以祭祀孔子,设首善阁放置高宗御书《易》《诗》《书》《春秋左传》《礼记》石经等,建敦化堂为讲堂,敦化堂后设学官与学生斋舍。学生斋舍初为10斋,后增至20斋,与北宋一样分为上,内,外三舍。(《咸淳临安志》
在重建太学的同时,也重建了宗学。“在京六学宗子学制,有学规,斋规,并小学规”。(《宋会要辑稿●崇儒》)为了防止有人冒充宗子入学,新生须经管理宗子事务的大宗正司审核其身份。但因财力不足,宗学“止有敝屋数间,萧然环堵,释菜无殿,讲说无堂,逼近通衢,又无廊庑。”到了宁宗嘉定七年(1214),再建宗学,以生员100人为额。至此,南宋的宗学才初具规模,但比较北宋宗学,其规模较小。
南宋政府对宗室应科举给予甚优的待遇。如绍兴七年(1147)规定,宗室赴国子监试,有官人“应七人取三人”,无官人“应举七人取四人”,又“无官袒免亲取应文理通者为合格,不限人数”;对各路转运司试的宗室也有“奖进”之规定。(《演繁露续集》) 起初,宗室子弟都归籍于宗正寺玉牒所,而不与庶士竞进。随着时光推移,关系渐远的宗子便落籍于地方,虽于科举考试中仍有优待,但却要与庶士一同考试。从宝佑四年(1256)“登科录”统计,登科的宗子除仍系籍于宗正寺玉牒所者外,大多居住于两浙,江西,福建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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